工商總局有規定,公司不進行注銷將給公司帶來信用污點,具體有以下幾方面影響: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
6、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7、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8、工商信用網進經營異常名錄,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
國家對于不注銷、不報稅的公司也有明文規定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列入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會被工商部門拉進黑名單,以后該企業要去工商、稅務辦理作何事務都會經歷嚴格的篩選審核。
三、法人黑名單
1、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義再注冊公司。
2、稅務則永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如再注冊公司,將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進入征信系統,對本人以后銀行貸款、出國等都會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