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緣故,很多線下商店都還沒有復工,電商卻先火熱起來了,但隨之而來是各商家之間、職業打假人與商家之間的博弈,若是良性競爭,反應真實情況有利于行業的發展,無可厚非,但若是心存惡意,為一己之私,利用不正當、有害市場秩序的手段,以此來獲得利益,那一定不能姑息!
極限詞問答科普
相信還有很多商家會對廣告極限詞的使用存在誤區,從而發生一些誤用極限詞而自己卻不知道的情況,今天廣州卓海盤點了一些常見的極限詞問題,以問答的方式,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極限詞在實際運用中應該規避的問題:
問1:發布在淘寶 、天貓、京東公司等官方社交平臺上,算廣告嗎?
答:當然算。
解析:根據廣告法,總則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適用本法。
問2:使用廠家、供應商直接提供的商品圖片,電商商家對他負責嗎?
答:負責。廣州卓海提醒,凡是發布到自己平臺上的商品圖片,都需要檢查再三,核實廣告清晰明確屬實可證,再發布。
解析:廣告法總則第二條,在本法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服務,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面也有相關規定,銷售者,也要對于銷售行為承擔責任,廣告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問3:什么樣子的問題屬于廣告法禁止?
答:除有單獨規定的外,大家可以這樣理解,一切無法證實的宣傳,即并沒有既定事實或者證明作證的,都屬于虛假內容。不能放置在商品頁面或者是實體包裝中。
解析:參考《廣告法》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還有第十一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舉個例子,有個消費者投訴商家在宣傳時說公司賣的燈比普通燈亮2倍,消費者在購買后發現測試結果與宣傳語不同,隨即投訴到工商,并要求商家提供證據)
所以,不要隨便寫“來自火星的新技術“,“絕對滿足你的想象””相關調查研究表明“等諸如此類含糊又不準確的表述。
問4:哪些詞語是明確禁用的極限詞?
答:廣告極限詞,如“最“,系列“獨家“,“第一系列“系列等,例如,銷量第一,質量最好,獨家技術等等,以及以上詞語的同意或者是衍生詞。
解析:參考《廣告法》第九條(三)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廣州卓海建議大家參考淘寶極限詞用法:https://service.taobao.com/support/seller/knowledge-20119776.htm
問5:消費者到工商局投訴我,說我違反廣告法,怎么辦?
答:先檢查公司宣傳頁面是否屬實,有屬實情況,趕緊下架整改,積極配合工商局。只要及時整改,且不是重犯,工商局是能原諒的。
解析:商家應該把這種警惕意識傳達給店鋪工作人員,客服收到投訴時,就要及時預警。第一時間對全店鋪商品、頁面詳情進行逐一檢查,標題、副標題、詳情描述、每一張照片都不要放過,若發現有類似無法解釋的宣傳或者是極限詞語,馬上刪除或修改。
對于某些消費者提出的賠償要求,切勿自亂陣腳,莫盲理賠。因為工商行政部門接到投訴舉報,發現有違法行為時候,不會強制商家賠償消費者,但對于涉嫌違法的行為,是會視情況進行立案。當然遇到一些無法處理確定的情況,最保險的措施還是主動聯系下您注冊地或者經營地所在的工商局,具體的問題進行有方向的求助,或者尋找電商財稅公司尋求專業的解決方法。
作為電商經營者,多少會遇到投訴事件,一套正確處理方法來應對,才是經營之關鍵!
